1. 定义:(ISO8402. 3.4)
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
注:
(1).质量保证有内部和外部两种目的:
a.内部质量保证:在组织内部,质量保证向管理者提供信任。
b.外部质量保证:在合同或其他情况下,质量保证向顾客或其他方提供信任。
(2).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某些活动互相关联的。
(3).只有质量要求全面反映用户的要求,质量保证才能提供足够的信任。
2. 理解要点:
质量保证的目的是提供信任,获信任的对象有两个方面:是内部的信任,主要对象是组织的领导。二是外部的信任,主要对象是客户,由于质量保证的对象不同,所以客观上就存在着内部和外部质量保证。
信任来源于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包括技术、管理、人员等方面的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建立减少、消除、预防质量缺陷的机制,只有这样的体系才能说具有质量保证能力。
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要求:过程要求、体系要求),必须反映顾客的要求才能给顾客以足够的信任。
证实的方法:
a.供方合格声明。
b.提供形成文件的基本证据。
c.提供其他顾客的认定证据。
d.顾客亲自审核。
e.由第三方进行审核。
f.提供经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据。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其某些活动是互相关联、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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