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6日至7月25日,海宁市环保、公安部门首次开展联合执法月活动,两部门共同派员组成“海宁市公安局驻海宁市环保局联络室”,起到了联动协作执法的桥梁纽带作用。联合执法月重点检查制革、印染、电镀、化工、造纸等行业以及重点信访企业193家。联合执法行动200余次,查处了於氏龙制版公司私设暗管直排污水、华氏化工倾倒废液并逃逸等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涉及违法企业41家。
查处力度空前。如在“於氏龙”案件办理过程中,除环保部门依法予以10万元罚款,提请市政府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外,公安机关对该企业法人代表於某和生产管理负责人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成为海宁市法院受理的首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围绕“生态环境治理”这件“最艰巨的事”,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4000余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8件,责令停产企业(含部分设备停产)46家,拘留5人。全市环境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其中,对废气、废水和固废排放进行了重点检查。在马桥经编园区清洁空气专项行动中,对27家废气污染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执行“一厂一策”治理提升方案。现在,已初步实现园区印染、经编涂层等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排气口厂界双达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等出现下降。
与此同时,市环保部门在企业项目审批、环保设施运行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等方面,加强了提前介入服务和上门指导,使企业少走弯路,推动项目尽快开工。
接下来,环境联合执法将在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月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市环保局、人民法院、公安局已联合下发《海宁市环境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年实施方案》。“加强执法,特别是对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目的是使企业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在污染治理方面加大投入和整改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海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