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5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合作开发建设冠华大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深圳冠华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华公司")及其另一股东香港侨辉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冠华公司历史用地,共同投资建设冠华大厦项目。该项目用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以东、内环路以南,宗地面积为5,682.06平方米,其中属于冠华公司历史用地面积为5,148.49平方米,属于公司历史用地面积为533.57平方米。冠华大厦项目为1栋厂房及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7,513.48平方米,建设投资概算总额为人民币8,415万元(不含土地购置费),其中公司出资占50.16%的比例,应出资人民币4,221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二、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发展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建设冠华大厦项目,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深圳江苏大厦支行申请人民币11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公司与香港侨辉实业有限公司就此另行签署了《保证合同》,香港侨辉实业有限公司按49.84%的比例承担该授信额度下的有关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公告编号:2011-18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5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合作开发建设冠华大厦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4,221万元与香港侨辉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冠华印染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建设冠华大厦项目。
二、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发展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江苏大厦支行申请人民币11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