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透湿性试验中“干燥剂用量”
GB/T 12704.1—2009《纺织品织物透湿性试验方法第1部分吸湿法》试验原理为:把盛有干燥剂并封以织物试样的透湿杯放置于规定温度和湿度的密闭环境中,根据一定时间内透湿杯质量的变化计算试样的透湿量、透湿度和透湿系数。标准中规定每个透湿杯中干燥剂的用量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质量为35 g,2干燥剂上表面与试样的间距为4 mm。但是在实际的试验操作中这两个要求很难同时满足,无法完全按标准进行试验,两个条件只能取其一。这样可能不同的检测人员或不同的检测机构选择的满足条件不一致,从而导致测试结果差异较大。
由试验原理可知透湿量与干燥剂的质量密切相关,所以建议标准中统一规定每个透湿杯中干燥剂的用量为35 g。
4色牢度试验
4.1耐摩擦色牢度试验
GB/T3920—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标准中未规定一些具体测试细节的处理方法,从而造成检测机构间的处理方式不同,影响检测结果。测试时主要有两种情况出现:
一种情况是在测试一些较深色样品的耐摩擦色牢度后,有时会遇到摩擦白棉布的摩擦圆边一圈沾色较深的情况,由于标准中未明确说明,评级可能存在多种处理方式:1不考虑沾色较深的圆边,直接评定摩擦白棉布摩擦中心部位沾色级数;2直接评定沾色较深的圆边处的沾色等级;3以摩擦中心部位沾色级数为准,同时参照考虑沾色较深的圆边适当降低评级结果。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摩擦色牢度结果可能差异1级甚至更严重。建议在标准中明确规定摩擦白棉布摩擦深色圆边的评级方式,统一评定方式。
另一种情况是在测试表面沾有金银粉的样品耐摩擦色牢度后,摩擦白棉布上会沾到金银粉,评级可能存在多种处理方式:1将沾在摩擦白棉布上的金银粉全部去除后再评级;2完全不去除摩擦白棉布上的金银粉直接评级;3轻轻去除浮在摩擦白棉布上的金银粉后再根据整体色泽情况进行评级。建议在标准中规定摩擦白棉布上占有金银粉的样品评级方式。
4.2耐水、耐汗渍等试验晾晒方式
GB/T 5713—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GB/T 3922—1995《纺织品耐汗渍试验方法》和GB/T 3921—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等标准均规定备样时将贴衬织物与试样沿短边缝合,但试验结束后是否要将试样短边缝合线拆开,将贴衬织物和试样分开干燥的操作,不同的标准规定不一样。如GB/T 5713—1997规定:展开组合试样,使试样和贴衬仅由一条缝线连接(如需要,断开所有缝线),悬挂在不超过60℃的空气中干燥,而GB/T 3922—1995和GB/T 3920—2008规定:展开组合试样,试样与贴衬仅由一条缝线连接,悬挂在不超过60℃的空气中干燥。几个标准的备样方式完全相同,试验后试样的干燥方式也几乎相同,差别仅为“如有必要,断开所有缝线”,为了标准的系统性和可比性建议标准规定能尽量保持统一。
同时“如有必要,断开所有缝线”的说明不够明确,可能会严重影响测试结果。在以往的检测过程中发现有的样品上的染料在晾晒过程中会发生泳移现象。如果缝合线不拆开,贴衬织物和试样是相连接的,染料会从试样上泳移到贴衬织物上,造成离缝合端越近,贴衬织物沾色越严重的现象,但如果把缝合线拆开,贴衬织物和试样分开晾晒就不存在这种现象。不同的晾晒方式,沾色级数相差可达1级到2级。建议将这几个色牢度标准中的干燥方式进行统一规定,且明确规定是否将缝合线拆开,是否将贴衬织物与试样分开干燥。统一操作方式。
4.3热压色牢度试验
对于拒水性织物或者吸水性很差的织物,在进行GB/T 6152—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热压色牢度》试验中的湿压时,无法均匀充分吸水,试验时在织物表面随机聚集部分小水珠,一般贴衬织物与试样上有水珠的部位接触处沾色较重,整体呈现点状色斑,而且试验结果的重现性很差,没有可比性。同时因为此类织物在实际使用中也不会存在完全吸水的情况,所以没有必要考核湿压。建议拒水性织物或是吸水性很差的织物可不考核湿压,只考核干压和潮压,更能反映实际情况,试验更加合理。
4.4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试验
GB/T 14576—2009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试验标准的评级方式中只规定用灰色样卡或仪器评定试样的变色,未明确试样的曝晒部位的评级参比样是试后样的未曝晒部位还是未经试验的试样。试后样的未曝晒部位的颜色可能与未经试验的试样不同,因为试后样的未曝晒部位是先经过了酸或碱汗液浸泡后在仪器中经过一定时间作用,由于该部位是被遮挡住,作用效果可能很小,但汗液在试样上经过一定时间后,颜色与未经试验的试样相比较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已曝晒部位与两个颜色不同参比样进行比较,色差评级结果肯定也是有差异的。建议在该标准中明确规定用于评定曝晒部位的评级参比样为未经试验的试样(即原样)。
总结
制定方法标准时,应尽量考虑周全、慎密,尽可能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并明确说明对异常现象的处理方式,这样才能保证使用该标准的所有人员在试验的全过程保持一致性、可比性,才能真正达到判定标准的目的,使出具的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实现检测过程的标准化。文/沈燕
来源:中国纤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