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纺织产品基本安全项目
4.1甲醛含量
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型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和乙醇,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现。甲醛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原料(醛基、羰基),广泛应用于化工产业,主要用于塑料工业(如制酚醛树脂、脲醛塑料–电玉)、合成纤维(如合成维尼纶–聚乙烯醇缩甲醛)、皮革工业、医药、染料等。甲醛对健康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刺激作用:甲醛的主要危害表现为对呼吸道和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甲醛对生物细胞的原生质是一种毒性物质,能与生物体内的蛋白质结合,改变蛋白质结构并将其凝固。高浓度吸入时出现呼吸道严重的刺激和水肿、眼刺激、头痛。
2) 致敏作用: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过敏性皮炎、色斑、坏死,吸入高浓度甲醛时可诱发支气管哮喘。
3)致突变作用:高浓度甲醛还是一种基因毒性物质。实验动物在实验室高浓度吸入的情况下,可引起鼻咽肿瘤。
甲醛作用突出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胸闷、眼痛、嗓子痛、胃纳差、心悸、失眠、体重减轻、记力减退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孕妇长期吸入可能导致胎儿畸形,甚至死亡,男子长期吸入可导致男子精子畸形、死亡等。
为了使一般纤维素纤维为主的织物,具有防缩,防皱和外观平挺的效果,需要进行必要的整理,其使用的后整理剂在穿着、使用过程中逐渐释放出游离甲醛,是产生游离甲醛的主要来源[2]。
4.2 pH值测试
一般情况下,人体皮肤的pH值在5.5~7.0之间不等,略呈酸性。这是由于人体汗腺分泌乳酸,在出汗时使皮肤也呈酸性,其pH值为5.2~5.8,人体皮肤表面酸性环境可保护常驻菌的平衡,防止致病菌的侵入,因此,纺织品的pH值在微酸性和中性之间有利于人体的保护[2]。但以纤维素纤维为主的织物在前处理时会采用浓的强碱溶液进行处理,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是造成纺织品pH值的测定结果不合格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危害,服装导致人体过敏最常见的原因是皮肤接触了因没有清洗干净而留在了服装上的残余碱。
4.3禁用偶氮染料
纺织品服装使用含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之后,在与人体的长期接触中,染料可能被皮肤吸收(这种情况在染色牢度不佳时更容易发生)并在人体内扩散。这些染料在人体内可能分解还原,并释放出某些有致癌性的芳香胺。这些芳香胺在体内通过代谢作用使细胞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发生变化,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因,具有潜在的致癌致敏性。早在20世纪30年代,日本人Yoshida发现溶剂黄可以引起老鼠的肝细胞癌变后,人们就开始意识到偶氮染料及其中间体在生产与使用过程中的危险性。实际上,1905年德国卫生部门已经从染料品红、金胺和萘胺中确认了一些芳香胺的致癌作用。随着染料化工的高速发展,这种情况进一步恶化,据不完全统计,到20世纪60年代,世界各国因从事染料化工工作而患上膀胱癌的病例超过了3000例。
1994年,德国政府颁布法令禁止使用能够产生20种有害芳香胺的118种偶氮染料。欧盟于1997年发布了67/648/EC指令,是欧盟国家禁止在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使用可裂解并释放出某些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法令,共有22个致癌芳香胺。欧盟于2001年3月27日发布了2001/C96E/18指令,该指令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列入控制范围的纺织产品。该指令还规定了3个禁用染料的检测方法,致癌芳香胺的检出量不得超出30 mg/kg。2002年7月19日,欧盟公布第2002/61号令,指出凡是在还原条件下释放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都被禁用。2003年1月6日,欧盟进一步发出2003年第3号指令,规定在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市场上禁用和销售含铬偶氮染料,并于2004年6月30日生效。
4.4色牢度测试和异味测试
分析Oeko-Tex 200(检测标准)的检测程序可以看出,在考核的项目中,除了色牢度和异味外,其他的考核项目基本都是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那么为什么要对色牢度和异味进行考核呢?这是因为染色牢度与禁用染料和可提取重金属这两大类考核指标密切相关,当染色牢度不好时,如禁用染料和可提取重金属物质存在时,纺织品对人体的伤害会更大。目前GB 18401标准考核的色牢度项目有耐水(变色、沾色),耐酸汗渍(变色、沾色),耐碱汗渍(变色、沾色),耐干摩擦、耐唾液(变色、沾色)等。而异味的存在则直接导致纺织品的服用性能大为下降,任何与产品无关的气味或虽与产品有关,但气味过重都表明纺织品上有过量的化学品残留,有可能对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目前GB 18401标准考核的异味有霉味、高沸程石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等。(阿阳)
来源:中国纤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