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可能是展览会组织者发出的,也可能是名人、政府部门、工商会、行业协会等发出的。展览会组织者发出的邀请大多可以不予理会。名人、政府部门等发出的邀请也许能证明展览会有些影响、质量不会差。但是不考虑自身的营销需要和市场潜力就接受邀请决定参展是不明智的。对于企业,低层次的邀请(包括展览会组织者的邀请)不必考虑,高层次的邀请也只能作为考虑因素之一。
(2)因为费用低而选择展览会。
费用是选择展览的因素之一,低投入高产出一直是所有商人包括展出者所追求的。但是在家供求关系调节的市场经济中,费用低必然有其原因,大的方面可能有三点:一是展览会所在地的市场潜力可能不大,二是展览会可能不适合展出者的需要,三是展览会质量效益可能不理想。因此因费用低而选择展览会往往是错误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资助的展览会不在此范围)费用高低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成本效益。因此不能孤立地考虑而要综合地考虑费用。市场是否有潜力,展览会是否适合展出者需要,展出效果是否好应该作为选择的最重要的考虑因素,费用低应该放在次重要地位。
(3)因为评价好而选择展览会。
社会名流、政府部门、商会协会、新闻媒体等可能会对某一展览会做出相当高的评价。因为此而做出选择可能并不恰当。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这种评价可能是展览会组织者所做的公关工作的结果,评价者出于本身需要、按照本身标准评价展览会,其需要和标准与展出者可能不一致;评价者可能不是内行。因此,这类评价只能作为展览选择的参考依据而不能作为主要依据。
(4)因为竞争对手参展而参展。
这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尤其是大公司。好的展览会是重要的贸易场所,在此场合亮相、对扩大或保持展出者影响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竞争对手参加某个展览会自有他的战略和战术考虑。各人的参展原因不一定一样,他人的参展行为不应该作为自己的参展理由。因此除了要考虑自身的营销战略即为什么参展,还要考虑营销战术,即采取什么样的营销方式、商场竞争不一定都要正面厮杀,克敌制胜、占领市场的方法多种多样。总之要根据自身的需要多方面考虑,不能被竞争对手牵着鼻子走。
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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