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萃网观察】在前不久举行的首届会展职业经理高峰会上,著名会展专家薛婷婷告诫会展业界人士说,在中国展览业目前尚不能完全适应国际竞争的诸多因素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最易被忽视的环节,维护知识产权关系到中国展览业的健康发展。会展业内人士要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知识产权,不让自已的展会上出现侵权现象。
我国会展业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弱,不能满足国际经济一体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又由于利益驱动,监管不严等原因,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和盗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在我国各类展览会中,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更加突出。薛婷婷列举了我国会展业知识产权纠纷的五种现象:挪用品牌,克隆展会。目前在我国展览行业中存在的众多问题中,重复办展,效益低下的弊病与展会侵权有直接关系。经过20多年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已形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展会。一个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归根到底是自主知识产权的竞争,品牌展会在不断增强开发能力的过程中打造了不可仿造的独有资源与核心竞争力。2004年我国展会数量排在前十位的行业是:房产建材、生产设备、人才招聘、文化体育、新兴技术、医疗保健、纺织服装、旅游酒店、食品饮料、综合展览。据粗略统计,印刷类的展览有一百多个,包装类的展览有近百个,汽车类展览几十个,房产建材展览几十个,缝制机械展40多个,在40多个广告类展会中,冠名“广告四新展”的就有15个;高尔夫在我国仅有不长的历史,也有了十几个展会。在这些繁多的项目中有相当多的展会不乏盲目跟风,缺少策划理念。有的展会拿来现成的名字加上地区就使用,产生明显的侵权行为。
盗用名义,冒牌招展。冒用较有名气的主办方名义招展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据有关方面粗略统计,2004年全国冒用名义的展会有10余起,情节严重者发生骗展事件。湖北有人冒用襄樊市政府、园林局、人民广场的名义举办“襄樊首届精品年货博览会”,临近开展时,已收了展费的主办方人去楼空,产生欺诈行为。去年一家公司冒用上海荷雅企龙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举办零售业展,另一家公司冒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的名义办广告展的纠纷也引起业界的注意。类似事件均已构成侵权行为。
践踏专利,展品侵权。近年来在国外的展会上都存在展品侵权、损害他人产品专利的行为,不是把别人已申请专利的产品改头换面弄出产品拿来展示,就是剽窃抄袭他人成果被投诉。2002年在德国科龙五金展上,由我国一家公司展品侵权闹出的纠纷事件想起来至今令人不寒而栗。中国公司被投诉后,警察进入展馆查侵权现象,大有封馆之势。东莞家具展上,小厂仿大厂,大厂仿国外,国内家具企业到国外参加家具产品展会都被拒之门外,意大利米兰灯具展也如此,不让中国企业去参展。在第五届中国漫画大展中评出的“金猴奖”五个作品中,一幅名为“杀戮”的作品被指控抄袭11年前的一幅外国作品,颇令国人汗颜。
盗版软件,肆意抄袭。国内展览会上普遍存在使用盗版软件的现象,展品本身以及以演示为目的的电脑使用盗版软件及盗版光盘。展会上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侵犯著作权,音像制品、礼品、纪念品冒牌的现象经常发生。
移花接木,窃用图纸。在展览设计招标过程中,一些企业利用招标不中为理由,把别人的设计图纸略微修改,据为已有并加以实施,或者干脆沿用别人的外形设计,明显侵权。
薛婷婷说:“作为会展业职业经理人,非常有必要注意各种侵犯知识现象,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知识产权纠纷何以产生会展业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是有多种原因的,薛婷婷分析说:“我觉得,重复办展实际上就是侵犯知识产权,我们的制度还存在许多弊病,中央和地方都发批文,办展审批渠道多头,由于政出多门,缺乏联网管理,导致竞相效仿,重复办展。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以突现政绩与形象,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诱因,相互攀比,人有我有,一些地方不管城市规模大小,城市定位如何,别人办车展他也办车展,别人办机械展他也办机械展,跟风攀比。国家主管部门缺乏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相应法规,对展会名称的侵权尚处于无奈的境地,导致出现克隆展会、题目雷同。利益群体的角逐,非理性办展导致组展单位、展览场馆受利益驱逐,挪用品牌、诚信缺失、效益低下。另外,全国性展览协会迟迟不亮相,没有资质认证、评估系统和服务标准,缺少协调功能和自律机制,造成无序竞争、资源分散。同时,信息化管理薄弱,缺少权威统计。由于信息不对称,误导一批投资者迷惑于会展经济热,盲目投资,急功近利。”
如何维护知识产权作为一个现代化的有责任感的会展经理人应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自觉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这是时代赋予经理人基本素质的要求。今年2月18日,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在巴黎正式签署了“会员道德规范”,明确指出:要想成功地实现职业理想,我们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其中第七条规定“作为UFI成员我们承诺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并保护业务对象在商务活动中所提供的机密信息。”薛婷婷说:“这是多年来全球展览业协会不断强化会员道德的重要举措,作为迈向世界的中国展览人理应用同样标准约束自己,自觉维权,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知识产权与否已逐渐成为会展人的自律准则,成为入门的承诺,想回避是不可能的。”
近年来我国各省市、地区的有关部门也开始重视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浙江义乌市会展业下发了《关于做好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圳贸工局下发了《关于实行品牌展会排期保护的通知》,一些地方展览协会正陆续制定有关规定。
对于维护会展业知识产权,薛婷婷提出多种应对措施,她说:“要进行商标注册,依法维权。一个展会办了两三届之后,如有一定影响力并看出有发展前途,应立即到工商局登记注册。按目前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只能注册会徽,尚不能注册名称,但是长期使用一个展会名称,又在工商局备案LOGO,约定俗成也会产生一定权力,日后如发生纷争对簿公堂,会积累有利因素。要颁布规定,禁令有行。作为主办方,在前期展览策划过程中就应突出知识产权问题,起码在招展通知书上、参展通知书上和展览现场的参展须知上要明确发布保护知识产权的信息,以示主办单位的社会责任。在开展前主办方应与每家参展商签订‘保证书’,让参展商保证承诺所有参展展品、产品样本、说明书及现场演示所使用的软硬件不存在侵犯他人专利权、版权和著作权。另外还要明确表示,一旦出现纠纷,主办方将依据国家法律,支持投诉方的维权行为,提前把责任划清。国外对一些敏感的展会,如纺织轻工类、工艺品类、照明灯具类、珠宝类展会严格规定禁止拍照、摄像,以防范对新品外形设计盗版。国内的展会也可以借鉴此法。要严审展品,宁缺毋滥。负责任的主办方在对参展商提出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后,还应花大精力去审查展品的合法性,展前最好参展商提供展品清单。对有争议的展品,要坚决说‘不’。开展前一两天报名参展的展品十有八九会出现问题,特别要警惕。要进行集体防御,有备无患。出国参加博览会最易引发知识产权纠纷,中国机电商会就提醒赴德国参展的企业,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不要去参展。中国参展商已置于欧美客户的众目睽睽之下,千万不能携带侵权的展品出展,组团单位应要求参展商携带展品的有关证件和专利,遇有争论或投诉,先将展品撤下再处理,否则会遭到‘封馆’的后果。出展组织者特别要提高警惕,出团前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如有事发,以组委会名义,有理有节地与大会主办方和投诉方协调相关问题。要聘请顾问,咨询在先。国内展览公司聘请法律顾问的为数不多,对于有品牌展会的知名展览公司更应将此事纳入议事日程,否则遇到突发事件措手不及。展会办得越好,越处于易被侵权的高风险中。国外有的知名展览公司动不动把自己的律师公布于众,起到先声夺人与威慑的作用。法律意识极强的主办方往往会请知识产权部门现场办公,给参展商提供维权方面的咨询服务。”
我国的会展业还处在初级水平,要为展会争取一个较长的稳定的发展时期,保护知识产权尤为重要,一个好的品牌展会要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走出国门更是要把维权意识放在第一位,才能为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朱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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